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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禁以退出宅基地作为进城落户条件
作者: 管理员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08月16日
未落户城镇的农民工持居住证也可享基本公共服务,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省政府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从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创业、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推动农民工逐步实现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在城镇落户等方面推出26项举措。 返乡创业:农民工创办企业可获资助 湖南是农民工的大省,据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农民工监测调查推算,2014年,湖南农民工人数达1707.5万。《意见》提出,整合创建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促进农民工由“就业型”向“创业型”、“打工仔”向“企业家”、“候鸟型”向“长住型”转变。在评估认定省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和实行“双百资助工程”评选时,将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和农民工创办企业纳入评选范围,按规定给予每个省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以奖代补资金,对纳入“双百资助工程”农民工创办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创新创业奖励。 支持农民工网上创业,大力发展“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积极组织创新创业农民工与企业、小康村、市场和园区对接,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行动和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 同时,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在务工流动性大、季节性强、时间短的农民工中推广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抓好劳务派遣许可监管工作。清理建设领域违法发包分包行为。改善农民工劳动条件,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