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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已质押所持40.31%公司股份
作者: 管理员 来源:中国网 时间:09月19日
18日午间,阳光城公告称,控股股东东方信隆于9月12日解除质押了两笔股份质押,分别为3720万股、290万股,合计解除质押股份占其持股比例6.46%。 控股股东阳光集团于9月12日将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质押,质押股数分别为1725万股,合计质押3450万股,质押用途为企业经营。本次质押合计占其持股比例为4.6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持有的公司股份为747,588,3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46%,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688,693,1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00%; 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合并持有的公司股份为620,370,9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32%,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532,451,1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15%;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合并持有的公司股份为411,785,9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17%,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411,353,4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16%。 阳光城在公告中表示,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市场情况,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等方式积极应对。 ·上一篇:楼市稳中有降 多项指标增速连续回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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